申长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新时代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等等。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10多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各项改革的推动下取得历史性成就。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显著提升治理效能。2016年12月,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引领展开了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先行探索。2018年,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2023年,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进一步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要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得到优化加强,通过改革纵向缩短了知识产权管理链条,横向加强了协同联动,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办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中央和地方事权。
深化保护体系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相继审议通过《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引领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到有力加强。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完成专利法、商标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总数达到115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不断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探索,截至2024年6月,各试点地方已经累计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8700份,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超55亿元。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2.04分,再创新高。
深化权益分配改革,大力促进转化运用。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调动创新主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破解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和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在37个重点城市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了13个功能性运营平台,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有效对接,2023年全国专利运营次数达60.4万次。建立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促进强链护链行动,推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发布机制,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2023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到51.3%,连续5年保持增长态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0年增长近10倍,迈上8000亿元台阶。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大力度便民利企。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查流程和标准,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012年的22.6个月压减至目前的15.7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10个月压减至目前的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覆盖面,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完善专利代理师考试制度,全面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完成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实现“瘦身健体”。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2024年上半年,全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到2130亿元,同比增长11.3%,呈现进口出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
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有力支撑对外开放。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积极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成功举办两场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北京主场活动致贺信。主动全面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多双边经贸协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谈判和履约工作。主导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积极参加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国—中亚、中国—东盟等小多边、周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持续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有力密切中欧经贸关系。
新时代以来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34.4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4804.4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12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384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7.8万件,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海牙体系外观设计、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稳居世界前列。2022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71%,“十四五”以来年均增长12.4%。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位居第12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升了23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跃居世界第一。
二、深刻领会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功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走深走实。
锚定改革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建立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紧扣改革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开放。《决定》强调,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找准知识产权工作的功能定位,自觉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提供各方面的有力支撑。首先,围绕更好地激励创新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聚力支持全面创新,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其次,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的“标配”,更好统筹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更大力度吸引全球创新资源要素汇集,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第三,围绕更好地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立足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促进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各类企业竞相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突出改革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等重要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一方面,要立足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促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开辟经济发展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要立足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大力发展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以数据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数字经济,推动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把牢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知识产权关系人民生活幸福,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一方面,要平衡好权利保护和公共利益维护,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完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与激励创新兼得,既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又通过权利的平衡保护,促进创新成果惠及人民,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知识产权改革举措,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可及性、普惠性、公平性,实现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便利化、数字化、智能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知识产权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等的引领作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系统能力建设,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全链条,加强执法指导、行政司法衔接和社会共治,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探索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坚持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并举,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并重,促进知识产权与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战略深度协同,健全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更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积极推动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主动性,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助力打通束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障碍。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保障作用,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法治,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新一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深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积极开展前沿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立法探索,加快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生命科学、量子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则,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加快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地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为完善制度和规则提供思路、积累经验,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和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布局,推进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机制,加强协同保护力度。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实现“一口进、一口出”。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并重,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切实解决专利转化渠道不畅、动力不足等问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商标功能作用,提升国产品牌的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培育更多的“国货潮牌”,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加强地理标志运用指导,助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坚持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持续推进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加快探索大模型技术在审查工作中的应用,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高知识产权授权及时性和权利稳定性。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加快建设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开放深度、广度,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持续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全球创新环境,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谋划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探索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共同建设创新之路,支撑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统筹推进中美欧日韩、中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小多边、周边、双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深化与各方交流,促进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水平。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